咨询热线 0731-85517881
首页 > 政策文件
建筑九大员
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6-04-18 15:35:22  关键字: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浏览量:0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系统升级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从2016年4月1日起,按季度且结合每个施工阶段不少于一次的频次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将调整为按现《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及年度企业考评为“不合格”和“优良”的企业。
2.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迅速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巡查清理,将未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的项目于2016年4月30日前进行补录,否则项目考评结果将按《实施细则》规定认定为不合格。
3.各级项目考评主体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考评结果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季度内未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或未按规定录入项目考评结果的,当季项目考评结果将认定为不合格。由于项目考评主体原因未开展项目季度考评或未按规定及时录入项目考评结果而导致项目考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由项目考评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4.为更好地分析统计考评结果,省厅将根据《实施细则》对我省现有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在未升级完善以前,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将项目考评的信息及时录入现行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记录信息”栏内;
5.各级项目考评主体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项目考评公平公正、标准统一。省质安监总站将按《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各地项目考评工作的符合性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项目数量原则上为1%且不少于10个,其中所辖县(市、区)的项目不少于50%,省厅季度督查认定项目考评不合格的项目,计入抽查项目总数和抽查结果。
  参与认定 “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的项目,年度内项目考评次数应不少于2次(施工时间不少于两个季度)、无不合格项次、无因安全生产原因被公布不良行为记录、考评等级为优良的次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中年度内仅两次项目考评的,须均为优良)、取得施工许可证。
  未按《实施细则》规定于每年1月5日前上报所辖县(市、区)上年度监督抽查符合率的市州,其当年度优良工地认定资格视同放弃,并予以取消。由于考评主体把关不严或考评标准不统一、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项目考评工作影响本地区年度优良工地认定的,由考评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网址:www.cshuide.com
咨询热线15874255590 荣老师  QQ:2531490251
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华翼府A座21楼
 
 
 
联系我们

长沙汇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731-8562150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电话:0731-85517881
网页地址:www.cshuide.com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铁道学院对面)华翼府A座15楼

长沙汇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湖南长沙指定报名平台 正规渠道报名,取证才可靠